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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本规范中“疏散照明”含义不一致

作者:海湾消防设备 文章来源:http://www.gstcp.com/ [ ]

一、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3.110.3.5

  很明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3.1所说的疏散照明,并不含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否则就不会出现10.3.5条专门用来规定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原则。

10.1.5

  该规范是防火规范,把应急照明限定在防火方面,消防应急照明仅包含了为了疏散提供照度的疏散照明(10.3.1条)和为了火灾时持续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而设的备用照明(10.3.3条),并且不包含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由10.1.5条可见)。

二、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1.810.1.9

  同样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10.1.9所说的疏散照明,并不含10.1.8条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如10.1.8条要求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才需要设置灯光疏散标志,而10.1.9则要求所有民用建筑公共疏散区都需要设置疏散照明,若10.1.9的疏散照明包含了疏散指示标志灯,即意味着27m及以下的住宅建筑也需要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这与10.1.8矛盾。因此,10.1.9中所指疏散照明并不包含疏散指示标志灯。

三、GB/T 50034-202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定义

  从该标准的术语可见:疏散照明包含疏散路径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四、结论

  可见GB50034标准中的疏散照明相当于GB50016、GB 55037规范中疏散照明加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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