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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版广东省住建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作者:海湾消防设备 文章来源:http://www.gstcp.com/ [ ]

2022年版广东省住建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省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分已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汕头华侨经济合作试验区管委会实施,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电子通信、铁路、民航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电子通信、铁路、民航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16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0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分已委托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管委会实施);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16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委托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管委会,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委会实施;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电子通信、铁路、民航行业和专业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电子通信、铁路、民航行业和专业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分已委托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涉及电子通信、铁路、民航专业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涉及电子通信、铁路、民航专业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分已委托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分已委托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4号修正)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委托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委托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修正)《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委托广州、深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分已委托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商品房预售许可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受理住房城乡建设部事权事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委托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修正)《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43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各地级以上市环境卫生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县级环境卫生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城市环境卫生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城市环境卫生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城市环境卫生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各地级以上市城镇排水部门;县级城镇排水部门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各地级以上市城市供水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城市供水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供水条例》《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各地级以上市城镇排水部门;县级城镇排水部门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城市政府供水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供水条例》《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燃气经营许可

各地级以上市燃气管理部门;县级燃气管理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各地级以上市燃气管理部门;县级燃气管理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各地级上市政府(由市政工程部门承办);县级政府(由市政工程部门承办);各地级以上市市政工程部门;县级市政工程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412号)《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2003年建设部令第118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各地级以上市市政工程部门;县级市政工程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城市政府绿化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城市政府绿化部门

《城市绿化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城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城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城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乡级政府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分已委托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分已委托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部分已委托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修正)《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16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府办〔201758号)


省应急管理厅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部门;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

省应急管理厅

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省应急管理厅(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部门实施)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

省应急管理厅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部门、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634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1号)

省应急管理厅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的通知》(粤府函〔20123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12134号)

省应急管理厅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的通知》(粤府函〔20123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12134号)

省应急管理厅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的通知》(粤府函〔20123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12134号)

省应急管理厅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9号修正)

省应急管理厅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部门;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省应急管理厅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部门;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

省应急管理厅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部门;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省应急管理厅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

省应急管理厅(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政府令第142号)

省应急管理厅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

省应急管理厅(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政府令第1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634号)

省应急管理厅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省应急管理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各地级以上市消防救援机构;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143号令)

省应急管理厅

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省应急管理厅(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169号)《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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